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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望婧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1-15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依法治国、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突出审计监督重点,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在学法、用法、执法、普法,推进审计法制化建设等方面作出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建立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

(一)依法促进投资审计监督转型。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和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投资审计依法依规和转型发展,2018年,我局先后两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投资审计类法规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明确要求全市审计机关不得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活动;不得未经合同约定将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等。目前,全市各级审计机关投资审计工作转型正在有序推进。

(二)审慎处理改革发展新生问题。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三个区别开来和省审计厅《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制定《黄石市审计局关于发挥审计职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在依法审计,坚决查处重大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的基础上,做到坚持客观求实,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全面了解、认真分析、客观评判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造成的后果和危害等,审慎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简单套用法律法规。2018年度,我局按照工作程序对5个具体事项作出了审慎评判,较好地保护了干事创业者工作积极性和我市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实现执法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依法履行人大监督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审计法》有关规定,20188月,受市政府委托,我局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报告了《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罗光辉给予审计充分肯定,与会代表热议审计工作报告,并获得全票通过。我局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暂行办法》要求,接受并配合市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对审计查处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82 项问题,已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68项、正在整改或推进14项,已纠正违规资金39525.96万元,占违规资金98.38%1228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的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依法依规推进审计政务公开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度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依申请公开回复等相关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63条,未发布过任何违规和涉密信息。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以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重点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法制工作重大事项,高位推进法治机关建设。2018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审计人员未发生民事诉讼、违反社会公德等影响性事件。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审计机关要推进法制机关建设,首先强化和提升班子成员的法制观念至关重要。2018年,局党组中心组围绕十九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理论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学《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国家安全法》、《国家保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法规7次,领导干部每年还将个人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情况进行述职。局党组坚持审计项目计划、重点审计报告、项目考评情况、移送案件线索、追责问责建议、审慎评判问题等重大执法事项集体研究, 2018年局党组研究审定重大执法事项9次,领导干部利用法制思维、法制观念思考问题、处理工作事务的能力明显提升。

(二)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一是请专家重点讲解。2018年我局在法制教育方面重点突出《宪法》和《监察法》的学习培训。我局组织全体审计人员收看审计署视频会议,听取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关于《宪法》的解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修正系列重大论述及宪法修正的背景、意义等有了系统了解;邀请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湖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黄本莲教授,以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加强宪法实施等相关精神,进行了集中辅导和宣讲;邀请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王彪同志从《监察法》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监察委员会的职责、适用范围、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手段和措施、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解读。通过集中培训,提高审计人员遵法、崇法和敬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做好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发挥审计骨干引领作用。2018年,我局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审计系统春季培训和新聘审计人员专题培训等活动,发放审计准则等学习资料50份。培训会上,8名业务骨干重点围绕《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预算法》等,结合工作实际,谈认识体会,谈法律法规运用,谈新时代审计工作内涵与外延,谈审计人员的新技能、新担当。通过培训,有效增强审计人员法制观念和依法履职能力。三借助新媒体方式作为补充。我局启动全市审计干部指尖学法,微信公众号等快捷方式,持续推送网络安全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组织审计干部参加湖北法宣平台学习,参学率100%。通过借助新媒体方式,有效地解决审计人员长期在外,时间紧任务重,工学矛盾等突出问题。

(三)强化执法过程质量监管。 2018年,我局聚焦政策跟踪落实、预算资金效益、权力运用监督、自然资源资产、民生资金管理、政府投资情况等六个方面,共完成审计项目53个,查出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资金32.06亿元,审计政府投资额12.63亿元,审减投资额2.09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6起。在全面依法履行法定工作职责的同时,我局注重重点环节质量把关,一是网上审理突出通过对审计项目实施现场、网上审理,及时指出执法过程中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确、证据不充分等问题,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确保实施过程中不偏离、不走样、不架空 二是过程审理突出审计机构出具审理意见书37份,以审计工作底稿为基础、审计证据为依据,全面审核把关重大执法决定,优化审计结果类文书编制,督促审计人员认真贯彻法律规范,保障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三是质量检查突出2018年我局重点开展县市区审计局的质量检查工作,发现实施程序、方案制定、证据获取、记录规范、结果文书五大方面24类问题,全市范围内通报考核情况,召开质量讲评会,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认真整改,举一反三。

(四)业务会议发挥把关作用。审计业务会议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职最后一道屏障。为确保审计意见的客观、公正、精准、专业,2018年,我局进一步强化审计业务会制度的把关作用,各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审计业务会议50余次,相关领导、业务人员、法制审理人员针对审计程序是否合规,审计报告问题定性是否准确,重点内容是否审透,被审单位反馈意见是否合理,责任认定是否恰当,审计意见和建议是否有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最后形成决议,确定审计报告。坚持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既是确保决策程序的民主、公开、透明需要,更是确保审计质量,防范风险的需要。

(五)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持续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18年,所聘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管理、普法责任与审计业务等工作的深度、广度较之以前年度均有上升。一是年初为全系统审计干部职工宣讲《民法总则》,审计机关50人参加学习培训;二是多次参与我局网络外包服务等经济事务合同拟定把关,提出建议3条;三是深度参与局机关黄石北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土地整理投资合作建设项目工程仲裁事项,提出规避法律风险建议3四是为各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涉法执法授权依据、执行法规依据不明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专业意见11条。通过坚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审计人员法制思维,促进局机关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规范。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构建具有审计特色普法体系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坚持法治建设与审计工作相融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一)制定普法清单。2018年初,我局制定《黄石市审计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13条常用法律法规作为审计机关近三年的普法重点,同时明确了普法目标和对象、细化了普法计划和目标节点。

二)落实普法责任。我局配套下发《黄石市审计局关于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黄石市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干部、法制部门、综合部门、业务部门等在执法监督各环节的具体责任分工和普法形式,如局领导干部在对接外部工作、承担法治讲座、审计项目进点会中开展法治宣传,在参与协调审计项目交换意见过程中,引导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局法制部门结合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法律六进“12.4”国家宪法日、纪念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审计机关内部和行政复议案件或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局其他综合部门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置信访举报过程中,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程序,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局业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执法依据、违法事实、讲清事理、讲明法理,实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2018年,局班子成员通过审计进点会普法宣传16次,各审计组在审计实施环节普法24次,以案释法5次。参加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90多份,现场讲解回答群众疑问5人次。

三)开展送法服务。今年以来,我局转变普法理念和方式,由单纯、静态普法变成动态、综合普法,按照审计工作特点和被审计单位的法律需求开展普法上门服务5次。如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明省同志受邀在全市巡视干部范围内宣传审计监督的主要职责,审计助力巡察工作的路径与方法,受到好评;我局信息化科副科长付淑珍同志受邀在全市工会人员培训会上和市工商局宣讲审计法规,对各单位增强财经法纪观念、规范单位财务管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等提供较大帮助。受铁山区政府、市众邦公司的邀请,投资局刘合雄局长和张勇同志分别就当前政府投资审计热点问题进行了宣讲,以案释法方式解读国家和地方相关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运营环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虽然我局在法治机关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黄石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政府建设五年工作方案(2016-2020)》等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全市审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发展不平衡,优秀审计项目层次不高,执法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等。2019年度,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思路,创新措施,主要强化以下方面工作:一是修订质量控制制度,促规范。严格遵守审计准则中审计业务审计质量控制规范,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责任,2019年计划修订《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及过错追究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审计组、业务部门、法规部门、审计业务会分级质量管理责任,强化审计质量内控,落实质量追究责任,防止审理机构职责不断前移、质量控制责任逐级后移。二是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促争先。强化岗位练兵,组织审计系统评选优秀审计能手、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表彰活动。努力培养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的优秀审计干部队伍,从而不断提升审计成果质量水平,积极营造竞进提能、务实有为、谋事干事的浓厚氛围。三是严格审计质量检查,促依法。有计划、有重点、有深度、有效果地推进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通过创新检查、通报、讲评形式,倒逼全市系统审计质量提升。       

                                                                              黄石市审计局

                                                                                  201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