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中共黄石市委审计委员会安排,中共黄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黄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8月28日起,对李杰任黄石市排水管理处主任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主要内容是:审计李杰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审计组组长:望婧
成 员:洪敏(主审)、董仙、林铛
社会各界对被审计对象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落实中的疑点线索,以及审计人员违反廉洁纪律等情况可以使用下列方式举报:
违规违纪违法疑点线索举报电话(微信):审计组组长手机号码:13971341105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14—6362113
市审计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714—6264611
市审计局举报邮箱:ssjj@huangshi.gov.cn
中共黄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黄石市审计局
2025年8月28日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