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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3号公告:关于黄石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4-12-18


       根据《黄石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在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我市2014年审计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据统计,截至2014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拨付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 178826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8项;审计发现的9起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后,15人分别被市纪委、市检察院立案侦察,其中已有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审计结果报告,市纪委对4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资金收缴和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

       1.未收缴入库资金79089万元的问题。截止2014年9月,市地税局税收过渡户资金38134万元和开发区非税收入9552万元已全部解缴入库;市非税财政专户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1403万元,已整改缴入国库16980万元,其余14423万元由于已按照规定用途直接从专户拨付相关单位无法整改,财政部门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2.批复的预算不合规、不规范的问题。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1824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市财政局将在今后编制年初预算时将上级提前通知的专项补助收入纳入收入编制范围,科学编报预算收入和各项补助收入,并相应编制具体支出项目,切实提高预算编报的完整性;对预留工资和津贴6000万元、重点建设支出2000万元未细化到部门预算和项目,市财政局将强化部门的预算编制主体责任,使预算项目做到实、准、细,逐步提高本级预算编报的到位率;对超范围安排消防支队、武警支队等预算资金2892万元,市财政局将稳步推进市级支出责任划分工作,逐步取消非本级预算单位的预算资金安排。

       (二)关于财政资金分配不规范的问题

       1.总预算列支转暂存48897万元的问题。截至目前,列支转暂存资金已拨付38039万元。从今年起,市财政局将督导资金使用部门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督促项目按时竣工,确因文件下达时间晚和项目进度影响无法拨付的,采取结转下年支出的办法处理,不再将资金转入暂存。

        2.滞拨、欠拨专项资金2759万元的问题。对滞拨福彩公益金15个项目1217万元,已于2014年上半年全部拨付到位;对欠拨科技三项经费1542万元,已于2014年度拨付完毕。2015年市财政部门将实行部门专项预算同步编制、同步下达。

       (三)关于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开发区对6家招商引资企业违规奖励5199万元的问题。开发区已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取消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奖励政策。

       2.开发区BT项目违规新增债务42585万元的问题。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明确表示今后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不再增加新的回购项目建设,不再形成新的回购债务。

       3.地税部门将应缴入市级金库收入混入区级金库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由市财政部门在批复2014年度城区决算时,根据混库清单调减对应的区级财力。

       二、财政存量资金整改情况

       截止2013年末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65.3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54.56亿元。市财政部门已组织专班进行全面清理,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一是属于结转资金的,原则上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形成的结转资金,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纳入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二是属于结余资金的,未作具体规定的纳入下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目前市财政部门已统筹1.5亿元结余资金用于今年的规范津补贴和提高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市财政部门代政府拟定了《黄石市直预算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已讨论通过下发执行。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对出租房屋未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未续签、租期较长、承租人违规转租、出租资产未经评估和拍租程序,租金收入存在较大随意性等租赁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市规划局等20家行政事业单位表示将通过补签合同、完善合同条款、聘请中介机构评估等措施规范国有资产租赁行为;对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租金收入未计缴税收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经整改到位;对租金收入当年未清收,市卫计委等单位通过采取下达催款通知书等强制措施组织清收。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问题。对专项资金结余与工程建设贷款并存,资金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14年5月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结余58275万元,整体平移至市政府融资平台(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加强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规划和管理不够规范,存在选址不当,部分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部分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的问题,市房产局对所有涉及的12个保障性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切实加强整改。除枫和园因施工方拒绝提供结算资料,导致无法验收外,其他项目相关手续正在陆续办理之中,其中已有5个项目用地手续办结,1个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对住房补贴审核不严,2013年有121户违规领取住房补贴的问题,市房产局会同民政局对121户违规享受补贴的家庭再次进行了审核,严格区分,分别处理。目前已取消20户三年住房保障资格,追回保障补贴3.12万元;停止82户保障供给,保留19户保障待遇。与此同时,市房产局采取了加大事前审核、强化事后监管等四项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部分中小学财务收支问题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在局党委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上,该局领导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心,通报了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剖析了问题产生原因,提出了整改要求。会后制定印发了《黄石市教育局2014年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并组织有关城区教育局、学校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学习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各相关单位也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通过清退清缴、账务调整、财务清理和制度建设等方式,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和建议。市教育局组织审计整改验收小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确保“局不漏校、校不漏项”。到目前为止,审计决定已全部落实到位,追缴入库财政资金65.03万元,其中清退上缴学校领导违规领取补贴11.77万元,补缴税收30.26万元。同时,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和完善了《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学校基建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3项制度性、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补贴发放、公务接待、设备采购、基建项目等七个方面的管理。

      (三)关于部分医院财务收支问题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各相关医院迅速行动,积极整改。对药品违规加价的问题,市二医院与药品供应商进行了交涉,严禁将捐赠收入混入销售价格,避免重复收费。市四医院根据药品加价政策进行了整改,调整规范了收费网络药品信息。市五医院已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药品加成进行控制,对药品进销差价严格控制在15%以内;对医疗服务违规收费的问题,市二医院在审计期间进行了整改,停止相关收费。市四医院对所有的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清理规范,凡未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医疗耗材使用、医用材料消耗,医院一律不再收费。市五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对院内收费条码进行了对照清查,及时将违规收费条码进行了屏蔽;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二医院、四医院、五医院等相关医院按照审计要求,建立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如市二医院对11项固定资产已经完成了报废手续,待财政部门审批后销账。市四医院将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计提和拨付工会经费,并定期接受内审和财务部门的监督。市五医院已主动联系税务部门,按照税法规定补缴房屋租金欠缴的税金;结合此次的经济责任审计,市纪委将对4家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相关医院对3名其他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关于新港(物流)工业园拆迁补偿资金问题

       对乱列、虚列补偿项目增加成本的问题,新港物流园区为此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对所有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进行了重新审核,对于审核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采取措施加强整改:如对韦山村加工厂拆迁时以农户拆迁名义套取的两套还建房,已全部收回,并重新确定了补偿方式,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对拆迁奖励较随意的问题,新港物流园区重新制定完善了《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暂行办法》和《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对房屋拆迁工作中少数村干部和拆迁工作人员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涉嫌以权谋私,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的问题,审计部门已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目前,市纪检部门已立案2人,市检察机关已立案1人。

      (五)关于亚行贷款项目(水污染综合治理)问题

       对综合治理项目在建设实施中发现前期论证不充分,暂缓建设,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目前市亚行办一方面正在组织咨询机构进一步论证,并与亚行沟通项目调整问题;另一方面市亚行办组织各实施机构及时更新采购计划,理顺管理流程。各项工程已根据6月份更新的采购计划顺利推进。对有配套筹集资金未落实的问题,市亚行办已在9月份按照计划向市财政局提交了2014年财政配套资金拨款清单,同时,市城投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在审计过程中已按审计要求进行了整改。

      (六)关于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问题

       对52个项目未公开招标的问题,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从三个方面加强行业监管:一是细化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在拟定2014年黄石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过程中对采购中介服务项目进行细化,将法律服务、信息服务、演出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税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等纳入政府采购服务类目录,并明确了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二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正在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及操作办法,切实规范和推进政府部门单位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内部业务科室联动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对部门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的行为根据具体项目、事务依据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作出处理决定。对磁湖公司3名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兼职领取不正当报酬3.15万元和湖北中靖工程咨询公司使用大额现金、涉嫌偷税的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移送纪检机关查处。目前,违规兼职获取不正当报酬的3名国有公司人员均退还违法所得,2人受到党纪处分,1人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对黄石一中建设项目中现场签证手续不规范、工程监理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委托专业会计机构对市本级投资的13个基建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对虚报债务、违规超标准建设行为进行了纠正。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现场把关不严,签证不实等虚报投资10716万元的问题,相关项目的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依据审计结果结算工程账款,并根据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比例的审计费用。

       对部分投资项目严重超批复、超概算的问题,项目未完成的,相关建设单位已启动概算调整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已完成,无法在前期工作中进行概算调整的,如黄石一中项目,审计部门已根据市纪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督办整改的函》,向市纪委提出了给予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批复部门直接主管人员和相关领导依法追责的建议。

       对磁湖北岸景观工程非法分包转包的问题,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委将采纳审计建议,依据法律法规对相关转包单位行使处罚权。

       对部分项目招投标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部分单位如开发区,已采取成立招标办、对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等措施,加强整改;对磁湖北岸拆迁还建项目规划、消防、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不到位的问题,黄石港区政府成立了专班,落实专人进行办理;对涉嫌犯罪的,审计部门已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目前已有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7人正在查处之中。

       对光华社区一组990平方米集体公房处置不透明的问题,涉嫌违纪违法的有关嫌疑人,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对列支非项目支出8402万元,其中:黄石港区政府2634万元,市城投公司5767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将依据审计结果分别与市城投公司、黄石港区政府结算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