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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黄石市审计局      时间:2024-09-02

——2024年8月29日在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黄石市审计局局长  夏明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开展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耕经济监督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黄石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市财政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统筹整合,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收支管理平稳有序,全市经济运行回升向好、进中提质,全年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多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就。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部门加大征管力度,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民生投入持续加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调整预算执行不到位。2个项目追加调整预算140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265.49万元,调整预算执行率为18.96%。

(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不规范。财政专户统筹收回存量资金5011.56万元滞留财政专户未缴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利息收入24.45万元应缴库未缴库,审计期间已整改。

(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披露信息不完整。个别单位固定资产数据不全;部分单位间债权债务抵消不完整导致长期借款数据虚高;部分政府储备物资情况未披露;部分政府长期股权投资情况未如实反映;会计报表附注披露不充分。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政府驻沪联络处等10家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10家单位预算编制较为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3家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市排水管理处等2家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市政府驻京联络处项目经费预算98万元未细化到具体支出用途。

(二)4家单位公车管理不够严格。市经信局未建立公车管理台账;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公车加油卡使用情况未公示;市政府驻沪联络处超预算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0.17万元,违规借用企业车辆1台并支付车辆改装费2.19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公车定位系统未正常使用,审计期间已整改。

(三)6家单位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市残联将房屋免费出租给原办公区内的6家定点社会康复机构且未报财政部门审批;市政府驻京联络处房屋租金27.21万元收取不及时、63.66万元上缴不及时;市委机关幼儿园超标准减免租金0.28万元,应收未收租金0.55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将食堂二楼7间房屋作为职工宿舍未收取租金;黄石有色一中无偿提供6处学校场地给6家市场主体从事营利活动;黄石六中应收未收1处门面租金1.22万元。

(四)3家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市人事考试院职工借支款25.57万元未及时归还,审计期间已整改并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超标准发放专家劳务费0.92万元,审计期间已退还。市残联等2家单位超范围支出专项资金82.80万元。

(五)5家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市经信局等2家单位部分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差旅费6.23万元报销不及时;市政府驻沪联络处公务接待费1.63万元报销不规范;市政府驻京联络处货币资金账实不符;市排水管理处有63.70万元市政井盖未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审计情况。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00万元,实际支出11144.11万元,结余355.89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开发区·铁山区大王镇1个项目超范围支出补助资金32万元。二是阳新县龙港镇2个项目套取挪用补助资金58.32万元,审计期间该资金已追回,2名责任人受到诫勉处理。三是阳新县9个项目375.20万元资产未纳入三资平台管理。

(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主要对市本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保证金收取、房租减免、融资担保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9家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5101.78万元;5家单位多预留、多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5736.19万元;1家单位未及时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57.79万元;1家单位未及时清退投标保证金135.66万元;5家单位应减免未减免房租114.38万元;1家单位未及时退还担保保证金661.82万元;14家行业协会学会违规收费204.41万元。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4个城区2022年至2023年困难群众民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基层社会救助力量不足。二是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52名重度残疾人未享受护理补贴;422户低保家庭未享受重点救助;14名困难群众未享受临时救助;178人次救助对象未享受医疗资助参保待遇;24名困难家庭学生未享受教育资助;18户困难家庭未享受住房救助。三是因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残疾人“两补”资金发放不及时,最长滞后30天。四是3个城区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支渠道不规范,涉及金额527.93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市级创文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2021年至2023年市本级创文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2021年至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创文专项资金6688.12万元,实际支出6548.10万元,结余140.02万元,使用情况良好。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阳新县2020年至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将8个属于危房、不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二是一至三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投入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未及时办理竣工价款结算。三是1个小区未按设计内容施工。

(三)医疗医养服务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市二医院、市四医院、市五医院及部分社区康养中心等医疗医养服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二医院、市五医院违规收费20.32万元。二是市二医院、市四医院、市五医院部分药品、医用耗材未按照约定量完成集中采购。三是社区康养中心管理存在漏洞。青龙山社区康养中心站长套取“六助”财政补贴0.39万元;湖北某公司在西花苑社区康养中心提供“三无”产品。审计机关已移送相关主管部门,目前套取资金已全部追回,“三无”产品已从社区撤出,相关服务已取缔。

(四)“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2021年至2023年全市“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工程造价、资金收支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大冶市、新港园区滞拨、少拨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2536.52万元。二是大冶市、阳新县部分乡镇补办申报资料增加建设成本76.98万元。三是阳新县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站出具3份虚假检测报告。四是阳新县18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91.75万元,开发区·铁山区大王镇2个村套取资金2.57万元。五是大冶市有6个乡镇114份合同超比率约定合同质保金。六是大冶市、阳新县部分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不达标。七是大冶市、阳新县、新港园区部分乡镇公路管护机制不健全。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鄂东医养集团、磁湖高新公司、黄石日报社等3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及经营管理情况。

(一)鄂东医养集团经营管理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鄂东医养集团董事会、监事会运行、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二是对外合作事项决策执行不到位,基蛋生物承诺投资1亿元、国药黄石承诺提供不低于1亿元的周转资金未落实。三是部分合作共建养老院运营管理不规范。

(二)磁湖高新公司经营管理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开展融资业务。4个项目超过融资成本线融资,涉及金额7.70亿元;3个项目多支付融资成本4664.52万元并支付融资服务费235.72万元。二是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8个项目涉嫌串通投标;1个项目应废标未废标;2个项目违法转包;2个项目长期未开工建设。三是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商品房预售资金932.80万元未存入监管账户;应收账款2390.84万元逾期未收回;应收未收广告牌费用23.73万元。

(三)黄石日报社经营管理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东楚传媒集团未经集体决策调拨资金2090万元。二是往来款项224.62万元清理不到位。三是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原东楚金桥担保公司部分反担保资产存在损失风险;东楚传媒大厦、黄石日报社印刷厂房产出租未按程序报批。

六、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疾控中心、市东楚集团、市国资公司和市城发集团等15个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涉及投资额903604.67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7个项目存在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合同内容重复委托等问题,造成资金损失浪费风险1265.25万元。二是7个项目存在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问题,涉及金额8148.53万元。三是3个项目存在违规转分包,涉及金额26812.81万元。四是7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995.03万元。五是4个项目存在资本金未按进度到位、将运营期利息计入建设期等问题,涉及金额17068.07万元。

七、追责问责及审计整改推进情况

(一)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及问责处理情况。一年来,审计机关坚持依法揭露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共向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及有关主管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件,涉及26人、资金3.38亿元。其中:移送有关人员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获利等问题线索4件;有关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资产资金损失等问题线索6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3件;有关部门执法不严,导致企业非法占地和排污口未取缔等问题线索2件。有关监督执纪机关和主管部门运用审计结果,对4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批评教育7人,提醒谈话34人,解聘2人。

(二)审计整改推进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促整改落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相贯通。审计机关积极履行整改督促检查责任,推动审计整改项目化、清单化,明确整改要求、期限和责任,对账销号,动态管理;制定整改标准认定办法,规范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形成“查出问题-分类整改-认定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将审计整改纳入年度县(市、区)、市直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倒逼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2023年,审计查出各类问题414个,其中287个已整改或分阶段整改到位,127个正在按时序进度积极整改,累计完成整改金额16.73亿元,促进建立完善制度55项,切实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效,审计监督更加权威高效。

八、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细化预算编制,强化刚性约束,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充分挖掘潜力,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保重点干大事。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全面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强化政策执行监管,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深刻把握政策背景和目标要求,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突出财力保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抓实抓细优化营商环境、产业扶持、城乡治理、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建立重大政策落实反馈机制,关注政策落实效果,实现项目全过程监管,助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扎实推动审计整改,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督促、审计机关跟踪检查、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整改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审计机关细化审计问题分类,靶向施策,对账销号,科学认定审计整改结果,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有关部门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审计成果高质量运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问题清单作为附件印送各位委员。报告中整改情况仅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市政府近期将专题研究安排审计整改工作,并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三如”要求,坚决把牢审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强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动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建设成势见效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