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审计局 林宇峰 王京凌
近期,笔者参加了某县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对该县近两年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分析,深入了解其下达时间、资金用途、拨付时间和结存金额等情况,重点关注了资金结存原因,发现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等环节存在一些问题,造成资金大量结存于国库、财政专户和乡镇财政等实有资金账户,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财政专项资金结存的主要表现
截至2017年2月,该县共收到2015、2016年中央和省专项资金21.90亿元,共拨付资金15.06亿元(实际支付数,下同),结存资金6.84亿元(含国库、财政专户和乡镇财政等实有资金账户结存金额,下同)。剔除项目需按进度支付等合理因素外,县财政局仍结存上级专项资金3.37亿元,占资金总额的15.39%。其中:主管部门未提出用款计划2883万元;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开展较慢10672万元;资金未落实到具体项目141万元;项目实施完资金仍未拨付159万元;项目实施较慢资金无法及时使用425万元;项目申报过大形成结余19411万元。
二、财政专项资金结存的原因分析
审计抽查了68个项目涉及专项资金7.71亿元,结存资金5.52万元。结存的主要原因:
(一)项目测算不准确,资金无法及时使用。如2016年该县农业保险和贷款贴息等各项专项资金共计1589万元,截至2017年2月,拨付使用447万元,结存114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测算不准确,省预拨专项资金量大而项目实施量小。又如2015-2016年,该县各项社保专项资金合计55025万元,拨付使用36329万元,结存18696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各地方执行“按标施保”政策,清理和规范享受社保政策的人数。省拨专项是按上年末申报的人员人数拨付下年度的资金,财政部门当年按清理后的实际情况进行拨付,因测算不准确形成大量结存资金。再如2016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0万元,县农机局拨付使用22万元,结存378万元。其原因一是农村土地流转,集约化经营模式使小型农具需求量逐年下降;二是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机需求量下降;三是机具单机补贴额在减少,农户购买欲望下降;四是农副产品价格不高,农资价格上升使农户购机积极性下降。县农机局未充分考虑到以上因素,导致补贴资金需求测算不准确,资金大量结存。
(二)主管部门工作效率不高,资金无法拨付使用。如2016年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662万元,截至2017年2月,历时一年多,县林业局仍未完成该项资金数据录入工作,资金因此未拨付,结存662万元。又如省财政厅于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分4次拨付县农发办土地治理资金2746万元,收到资金后,该县在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和项目前期设计等方面耗时近一年。截至2017年2月,资金未拨付,结存2746万元。
(三)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资金不能及时拨付使用。如2015年高产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8256万元,截至2017年2月,结存2709.0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县国土资源局因内部管理原因导致该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前期工作开展晚,开工晚,项目进展慢,从资金下达到付款60%耗时将近两年。又如2016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中央基建资金1800万元,截至2017年2月,结存1800万元,其原因是县高标办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直到2017年2月才完成招投标工作,资金无法及时拨付使用。
(四)资金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无法及时拨付使用。如2016年动物防疫补助经费568万元,其中用于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间全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47万元,截至2017年2月,结存47万元,未落实到具体项目47万元。又如2015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67万元,截至2017年2月,结存67万元,资金未落实到具体项目,一直未拨付使用。
(五)资金请款使用流程过长,无法及时拨付使用。截至2017年2月,县财政局583项21.90亿元专项资金共拨付使用15.06亿元。这些已拨付使用的资金里,从资金下达到首次拨付使用超过180天的有172项,占两个年度项目总数的29%。审计重点抽查分析了11笔专项资金14493万元的拨付流程,发现部分资金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原因耗费了大量时间,延长了使用周期。一是主管部门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资金到达后不能及时拨付使用。如2016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270万元,系该县现代生态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试验项目资金,用于修建农业园区公路,由于前期准备不足,招投标较晚,勘测设计方案反复修改等原因耗费了大量时间,从资金下达到首笔支付用时258天。二是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导致项目推进困难。如2015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300万元,系该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创新项目资金,用于畜禽粪便污染综合治理,因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未充分考虑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等因素,导致项目所在地村民反对,项目地址因此多次变更,耗费大量财力、人力和物力,项目地址迟迟不能落实,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从资金下达到首笔支付用时427天。三是上下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信息不畅通,导致项目实施时间晚。如2015年普通公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881万元,省财政厅发文时间是2015年4月,县财政局收文时间是2015年5月,县交通局收文时间是2015年12月(文件来自县财政局,省交通主管部门未向县交通局下文,县交通局收文前毫不知情),财政发文到交通部门收文时间相差7个月,从资金下达到首笔支付用时252天。
三、减少财政专项资金结存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一是及时按计划拨付专项资金,任何部门在任何环节都不得滞留专项资金,促进专项资金尽快使用并发挥效益。二是严格执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确保所有财政专项资金都从国库单一账户拨付,尽可能减少专项资金收付的中间环节。
(二)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和责任追究。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的人大监督力度,年度结存专项资金规模和使用情况要纳入向人大报告的内容,接受人大监督。二是建立从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拨付全过程的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环节各部门的职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问题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积极盘活结存财政专项资金。一是对上级专项资金连续结转两年以上项目,以及没有具体项目或有项目但无法支出的专项资金全部进行整合。二是对连续两年以上执行率低于50%的,可以将其结存资金调整到其他同类项目,或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整合。三是对主管部门超过一年以上的专项结余资金,可以全部进行统筹整合。
(四)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一是对专项资金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反馈,使财政部门及时掌握情况,既可以避免财政资金的沉淀,又有利于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二是下达专项资金要做好通知工作,上级财政应提前通知下级财政,上级主管部门应提前通知下级主管部门,同级财政应及时通知同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