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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林宇峰   来源:黄石市审计局      时间:2020-09-09

近几年,笔者多次担任财政审计相关项目主审和组长,对我市和其他几个县市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了较为深入的分析。笔者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审计和近期参与浙江杭州、台州、丽水等地预算绩效管理调研成果谈一下粗浅看法。

一、目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不足

近年来,各地财政部门按照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新要求,采取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组建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库、实行项目支出与绩效目标同步申报、逐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等方式,不断加强该项工作。但是,审计结果和调研成果表明,部分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绩效管理理念尚未牢固树立,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与杭州等先进地区相比,一些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仍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有的单位对第三方机构介入工作有抵触情绪,导致中介机构很难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二是队伍建设跟不上。与台州等地相比,部分地区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力量偏弱,人员过少,无法全面深入开展工作。财政和部门绩效管理人员接受培训少,整体业务能力仍有待加强。

(二)绩效管理不全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未开展。一是绩效评价范围过小。目前,部分地区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的范围还只是局限于一般公共预算,其他三本预算还未纳入评价范围,尚未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对项目的绩效评价更多停留在预算环节,事前深入调研了解掌握情况不够,事后跟踪追责问效也不到位。二是未对部门整体绩效进行评价。部分地区财政部门对部门和单位总体预算绩效情况未掌握,部门预算编制缺少重要参考依据,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未能进一步提升。

(三)绩效管理未建立考核机制,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一是未建立激励惩戒考核机制。与杭州等地相比,部分地区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干好干坏结果基本一样,各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奖励和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等次均未与预算绩效管理挂钩,部门和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工作中既缺少动力,也缺少敬畏之心。二是绩效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不强。评价结果缺乏硬性约束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尚未建立,评价结果较差的,并不必然导致调减预算或取消项目。

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优化绩效管理运行机制。一是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智库建设,广泛吸纳各方专家和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改革宣传,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预算绩效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一方面财政内部要配置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各业务科室要科学分工,确保绩效管理每个环节人员都保障有力。另一方面要针对财政和预算单位开展多层次的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绩效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改进现有绩效指标体系。一是分领域设置相应的指标体系。选取主要行业专家组成指标体系设计团队,并聘请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专家作为技术顾问,根据部门职能、工作性质和工作规划等特点,按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经济、环保、农业、林业、渔业、水利、交通等各行业分别设计各行业的指标体系。二是适当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在定性描述与定量描述相结合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能够定量描述的内容应通过指标进行量化,指标数据要可衡量、可分析、可比较,让评价标准和评分方法更具可操作性。

(三)实施全面预算绩效评价。一是所有预算资金全面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除一般公共预算以外,应尽快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再开展社保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实现所有财政性资金全覆盖。二是启动部门预算资金整体评价工作。首先选取少量业务相对单一的部门,由财政部门主导,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部门的整体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然后逐步推开到更多部门和单位,每年有针对性的选取几家部门和单位进行整体评价,N年实现所有部门和单位全覆盖。

(四)公开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一是金额较小的项目绩效由资金使用单位自评并公开结果。资金使用单位按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在各自的网站对外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二是金额较大的项目由财政部门组织评价并公开结果。财政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管理水平和预期绩效目标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政府门户和财政部门的网站公开。极少数涉及面广的重大项目可参照浙江温岭民主恳谈方式,邀请人大代表和各种利益群体通过对话、恳谈、辩论等方式评价预算绩效情况。

    (五)建立激励惩戒考核机制。一是建立对部门和单位及其责任人的奖惩机制。将各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其年度目标考核奖励挂钩,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不应评为优秀等次,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应评为称职及以下等次。二是加强对项目和资金考核并采取有效措施。项目单位常年性项目和跨年度项目年度内三个以上项目或同一项目连续两年在预算绩效评价中被评为较差等次的,由政府约谈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财政部门按程序调减或取消项目预算。对绩效评价效果好、结果优的项目,优先纳入预算安排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