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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审计回访 打造自我监督“闭环”

作者:付淑珍   来源:黄石市审计局      时间:2022-03-31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和作风建设,推动审计整改,提高审计质效,20221月,黄石市审计对上年度实施的43个审计项目进行全覆盖自查基础上,组成6个回访组,对市政协机关、市城发集团等26家单位30个审计项目,开展集中回访。回访期间,主要了解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及工作作风情况同步开展宣传新修订的《审计法》活动,听取市直部门、单位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机关的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

黄石市审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审计整改有关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分工、运行机制等,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各回访组通过查台账、看凭证、核现场,严格防止书面整改、虚假整改。从回访情况看,各单位普遍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专班、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人等,积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效推动审计整改。2021年度43个审计项目发现的各类问题207项,涉及问题金额44.81亿元。截至回访时,126项已经整改完毕,占总问题数量的60.87%;涉及整改金额30.19亿元,占总问题金额的67.37%,其中:收回财政及公共资金1,153.6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9,428.59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0,756.81万元,调账处理金额3,635.48万元,其他规范管理金额276,943.15万元。其余81项问题,有关单位正在按照整改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从整改情况看,整改工作呈现三个显著特点:

1.注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被审计单位注重标本兼治,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层面,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有关部门、单位共建章立制26项。其中:市级层面修订完善《黄石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黄石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等2项。

2.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较好。针对审计提示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关主管部门积极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9家履职不力的单位分别给予罚款、通报批评、纳入“黑名单”处理,有效发挥了审计震慑作用,推动了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

3.问责处理力度较大。截至回访时,有关部门单位已对50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诫勉1人,通报批评4人,书面检查10人,谈话提醒、工作约谈及批评教育35人(含1人被调离原工作岗位);另有2个事项由被审计单位移送至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查处。

二、扛牢普法主体责任,推动审计法宣讲走深走实

黄石市审计一贯注重审计法治文化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释法”普法责任制,扛牢审计普法主体责任,长期坚持开展审计普法宣传,弘扬审计法治精神,营造浓厚的依法审计氛围。新修订的《审计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审计回访将宣讲新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明确由局领导、法规部门负责人、审计业务骨干等负责宣讲,共开展普法宣讲26场、受众人数近300人。

审计人员创新“三种方式”,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1.结合审计项目,开展“互动式”普法。回访组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新法向被审计单位讲解有关问题定性定责、处理处罚依据及容错纠错事项的适用原则,释疑解惑,进一步强化被审计单位及重点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底线思维。

2.结合单位实际,开展“融入式”普法。回访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主要从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宣传解读,帮助各单位深刻理解审计法修订的时代背景、立法遵循和主要内容等相关知识,不断增强部门单位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法的认识和理解。

3.结合审计整改,开展“服务式”普法。此次回访中,针对新法中明确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负有整改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结合审计整改要求和工作实际,围绕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审机构、规范决策执行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三、打造监督“闭环”,推动审计队伍建设走深走实

打铁还需自身硬。近年来,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干部队伍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强化自我监督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机融合的路径方法。黄石市审计通过审计回访实践,着力构建对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的监督“闭环”,对推进审计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及时发现总结好的经验作法。审计回访发现,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主动从政治上和历史的角度,精准识别、研判和定性处理审计发现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敢于善于启用容错纠错机制,体现实事求是审计精神的作法,普遍予以肯定;对审计人员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疑难问题的服务意识,予以称赞;对审计人员严守纪律规矩、勤勉敬业的优良作风,予以高度评价等。对这些好的经验做法,该局及时总结并继续坚持。

2.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审计回访是一面镜子。通过回访,及时听取和了解审计人员作风情况,及早发现、处置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消除审计机关作风建设的风险隐患。如回访发现,个别审计干部以监督者自居、不善于交流沟通,与被审计单位产生不必要误会,有损审计形象。对此,该局不护短、不包庇,责成机关纪委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和解释沟通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3.及时倾听改进审计工作意见建议。回访共收集对审计工作意见建议16条,涉及审计业务培训、审计整改、内审工作指导、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等方面。对这些意见建议,结合贯彻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2022年审计工作安排、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等,及时吸收、转化为审计工作决策成果,推进审计机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