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石市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关于做好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数据采集上报工作通知》的要求,迅速行动,采取三项举措全力推进数据采集工作。
一是主动汇报,争取市政府领导支持。该局在收到省厅《通知》后,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作了简要汇报,并向市政府报送了《黄石市审计局关于采集全市民生资金电子数据做好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工作的请示》,将《审计法》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十二款、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厅《通知》要求等,作为此次数据采集的重要法律政策依据,阐述民生资金电子数据采集的重大意义和法律依据,争取市政府重视和支持。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作出明确批示,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做好民生资金电子数据采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办、协调,全力保障民生资金数据采集工作。
二是加强沟通,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在主动争取市政府重视、支持的同时,加强与涉及民生资金数据采集工作的17个部门(单位)沟通,并规范数据采集程序,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向各单位发送了《黄石市审计局关于采集民生资金电子数据的函》,明确民生资金电子数据采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高效协调、配合,全面、真实、准确报送电子数据,并严格履行数据交接手续,做好数据保密工作等,确保如期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三是统筹资源,压实和细化工作责任。局党组对民生资金电子数据采集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从机关财政金融、农业、社保、行财、计算机等相关科(室)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数据采集专班,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制定《黄石市审计局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工作方案》,压实和细化工作责任,将数据采集工作分配到人、责任到人,严格按《全省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推开民生资金数据采集报送工作。目前,全市民生资金电子数据采集正在紧张、有序推进中。(黄石市审计局 付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