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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审计“三定一抓”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精神

作者:闵红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4-02

《湖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下发后,大冶市审计局迅速采取定计划、定项目、定方案、抓整改等“三定一抓”措施,贯彻落实《规定》精神,部署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助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定计划根据《规定》要求,该市建立了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10家部门参加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明确规定相关部门主职领导任期内至少开展一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各乡镇适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

二是定项目。2019年,该局继续开展2家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合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科学统筹,整合资源,实行乡镇经责、自然资源资产“同步审”,避免重复和交叉审计,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定方案。针对乡镇不同类别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问题,编制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方案。同时结合领导干部岗位职责特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针对不同项目,编制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切实增强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四是抓整改。对上年度审计查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定期回访,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强化整改责任落实,要求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督办落实,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积极、不主动、或是故意拖延整改工作、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将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大冶市审计局  闵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