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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审计建议促进规范我市公积金缴存和使用

作者:张勇 尹晓玲   来源:黄石市审计局      时间:2019-11-18

 

近期,黄石市审计局对黄石住房公积金中心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市住房公积金存在存缴不符合规定、提取超限额等问题审计部门及时提出审计建议住房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规范市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

一是立审立改,出台规范公积金缴存通知。针对黄石市部分职工公积金缴存不符合规定,存在超标准和低限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审计建议,及时出台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的补充通知》(黄住房公积金发〔2019〕16号),要求缴存单位要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高政策,对超过上限标准的执行上限标准封顶。同时,积极开展公积金补缴和扩面征缴工作,保障职工住房的基本权益。

二是强化管理,助推规范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出台。审计发现,市公积金中心文件中规定,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提取额度以不超过治疗费用为限。审计认为,该项规定提取额度未扣除各类医保及保险承担的部分,不符合大病提取的实际情况,建议完善。同时,针对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租房提取最高额度为15000元/年,按黄石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中最高标准一类10.25元/平方米测算,可租赁121.95平方米的房屋,对于单身职工,住房面积明显偏大。市公积金中心认真听取审计建议,积极研究出台完善公积金相关使用规定,规范公积金提取行为和额度

    三是纠偏纠错,及时收回违规发放职工贷款。审计指出,市部分职工公积金贷款发放和执行不符合规定,存在未按规定执行职工第二套房贷款利率标准给予职工第三套房贷款支持以及超贷款额度发放二手房贷款的情况根据审计建议,市公积金中心已经向借款人追讨应付利息差额0.25元,追回向职工第三套房违规发放的贷款50万元以及超额度发放二手房违规贷款1.5万元通过审计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市公积金使用质效,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审计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