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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坚持融合发展思维 健全审计整改机制

作者:李雨晨   来源:黄石市审计局      时间:2020-08-12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审计整改质效,近日,中共黄石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提高站位、健全机制、强化保障三个方面,为黄石市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

一是提高站位,明确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被审计单位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建议,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健全机制,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意见》强调,审计机关要严格执行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台账对账销号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机制和协作联动机制,对存在重大违纪违法、重大风险隐患、重大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以及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屡查屡犯的单位和项目,提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政务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完善审计整改追责问责机制,对典型案例和追责问责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其他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将审计整改结果作为对被审计单位考核的指标内容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三是强化保障,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意见》指出,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审计机关要严格坚持依法审计,加强审计队伍和专家库建设,严格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强化系统性、前瞻性思维,切实发挥好审计工作“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充分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和督办协调作用,定期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梳理、通报,督促审计机关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能,主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推进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