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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新闻发布会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9-30




  • 时间:2024-09-30
  • 嘉宾: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李捷;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周勇士
  • 内容: 今年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9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 新闻发布会视频及图片资料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文字实录: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年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先生;

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李捷女士;

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周勇士先生。

首先,请郑文金先生介绍《条例》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

各位媒体朋友:

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立法的总体情况。

《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是经省委批准的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项目,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首部内部审计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为加强我省内部审计工作、增强审计监督效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开展内部审计立法的重要意义

(一)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内部审计工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制定《条例》,有利于更好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湖北落实落地。

(二)制定《条例》是实施上位法,发挥立法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的内在需要。审计法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审计署于2018年全面修改并颁布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内部审计的管理体制机制、职责权限、成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制定《条例》,有利于打通内部审计制度落地落细的“最后一公里”,以法治保障内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制定《条例》是固化实践成果、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内部审计质量和成效明显提升,在规范内部治理、完善内部控制、促进提质增效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实践中积累的符合审计新定位、实践证明有效、可以推广运用的经验做法,需要我们及时通过立法上升为法规规定,同时进行科学化、体系化集成,以高质量审计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立法过程

《条例》列入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后,迅速成立了立法项目领导小组和立法工作专班。在立法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法工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和省司法厅、省审计厅等单位组成的立法工作专班协同推进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征求意见、论证评估、研究修改等相关工作。2024年5月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条例草案,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条例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于2024年9月26日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条例》制定过程中,主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把党和国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用法规制度固定下来,明确党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二是坚持依法立法。以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依据,结合审计署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吸收内部审计改革发展的最新成果,进行制度设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不平衡、制度不够完善、审计实施不够规范、指导监督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结合实际靶向施策。四是坚持保障与规范并重。既赋予内部审计机构履职必要的权限,保障其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又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强化对内部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做到权责对等。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7章44条,包括总则、职责权限和人员管理、审计方法和程序、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指导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重点规定以下内容:

(一)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机制。一是明确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以及审计机关和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责任。三是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将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二)明确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明确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工作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统称内部审计机构),同时对国有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和建立总审计师制度作了规定。二是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风险管理等方面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秘密,并依法接受监督。

(三)规范内部审计方法和程序。《条例》着力加强内部审计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审计质量。一是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创新审计方法,优化审计流程,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审计质效。二是细化编制内部审计计划、成立审计组、送达审计通知书、获取审计证据、征求审计报告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处理审计报告异议、审计项目档案管理、资料备案等工作步骤,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三是规定单位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同时应当对所购买的社会审计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四)深化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发挥审计功效。一是明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对象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二是规定被审计对象应当按照问题类型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分类整改。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规定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财会监督等其他内部监督的贯通协同,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等工作机制。四是明确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审计机关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解除内部审计的后顾之忧。

(五)健全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一是明确审计机关开展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具体职责、方式方法、路径举措,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机制,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内部职能机构和专门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二是强调审计机关要加强内部审计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和运用机制,推动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此外,《条例》还针对单位、被审计对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等情形的处理作出了规定,进一步增强制度刚性,保障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谢谢郑文金先生的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湖北日报记者:近年来,内部审计工作得到各单位重视,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我省内部审计工作的情况。

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李捷: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比如,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总书记就要求“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内部审计工作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省审计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内部审计机构等各方协同配合,共同推动我省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总体来看,我省内部审计工作呈现出了几个特点:

一是党的领导更加有力,内部审计独立性权威性显著增强。各单位党委(党组)坚持把“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一根本政治要求贯穿于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不断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机制。从统计情况来看,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2733个,其中独立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630个,配备内部审计人员9550人,其中专职人员2686人。内部审计工作普遍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许多单位建立了以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体制,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为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上层次、上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法治建设提档加速,内部审计制度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湖北省审计机关运用内部审计成果办法(试行)》,是全国第一个明确国家审计机关运用内部审计成果的具体办法。此外,省审计厅还先后印发了《湖北省内部审计高质量建设试点单位建设指导意见》《关于内部审计人员“以审代训”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制度体系初步完善的同时,我们也注重推动国企、高校等系统建立健全各自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引导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此次《条例》出台必将推动我省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

三是审计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内部审计监督效能充分彰显。全省内部审计机构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照审计厅“六个一”的内部审计高质量创建标准,结合各自领域和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审计工作方法,不断拓展审计监督领域、优化审计整改机制、加强与纪检人事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等,有效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内部审计有效构建起单位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湖北发布记者:我们注意到条例明确了国有企业总部要设立内审机构,是否意味着国有企业的内审工作会得到进一步加强?作为国有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如何加强指导监督,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的作用,如何利用好内部审计成果,助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周勇士:

第一个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持续深化推进,国资国企审计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加快形成。此次《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的出台,为新时代湖北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对各行业、各领域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条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总部应当设立内审机构,从立法层面明确了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省政府国资委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条例》的出台为契机,在省属企业现有的内部审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从体制机制上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推动省属企业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第二个问题:省政府国资委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在部门工作协同方面,积极推动出资人监督与审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2023年与审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作工作办法》,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定期会商机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协同督办机制。在指导监督省属企业方面,针对《条例》在完善内部审计管理机制、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审计方法和程序、深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的新规定和新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下一步,省政府国资委将着力指导督促省属企业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和指导作用,推动省属企业根据需要设立总审计师制度,实现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快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配齐配强内部审计人员力量,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二是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服务全省重大战略任务情况,突出风险导向,聚焦发展规划、战略决策、经营业务、风险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促指导省属企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力度,筑牢筑稳安全防线。三是持续优化内部审计工作体系。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内控体系建设、审计整改落实及结果运用等方面新的工作要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省属企业通过拓展内部审计范围、创新审计方法,动态更新细化内部审计工作流程,提升工作实效。四是促进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督促指导省属企业积极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整改工作机制,完善整改工作规范和流程,压实落实整改责任。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法律、财务等部门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及工作协同,统筹规划实现“一审多用”,形成监管闭环。

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记者: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首部内部审计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有哪些亮点特色?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为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条例》着重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制度探索和创新:

(一)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是审计监督的最大信心和最大底气。《条例》规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整改等重要事项的管理,研究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规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应当经单位审计委员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应当向单位审计委员会报告,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科学界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主体

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据此,《条例》进一步明确,依法属于本省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近期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有关要求,《条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集体财产管理,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同时,对于不属于本省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非公有制企业等主体,鼓励和支持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三)不断拓展内部审计范围和方法

为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条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审计署规定的相关审计范围基础上,将数据资产管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情况等纳入内部审计范围,并明确将对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作为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同时,充分总结我省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做法,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四)充分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能否保持独立性,是决定内部审计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的关键,也是实践中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的挑战。为破解这一难题,《条例》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单位内部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同时要求单位不得安排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工作;对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可以实行与单位内部其他机构和人员差异化的考核办法,尽可能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上和职能上的独立性。

(五)明确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要求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内部审计在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条例》注重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国有企业总部应当通过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等方式,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同时,统筹考虑不同企业实际,规定国有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谢谢大家!

湖北画报记者:这次《条例》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统一指导和监督职责,请问在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中,省审计厅有哪些具体打算和举措?

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李捷: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方关心支持下,《条例》正式颁布,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落实,下一步,省审计厅将从以下5个方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抓落实。提高对《条例》的认识,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前提。《条例》的出台,对保障内部审计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体系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条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内部审计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用法律形式把党和国家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张固定下来,为推动我省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要从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条例》出台,有利于促进内部审计依法履职,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内部审计活力,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监督的质量。要从更好地完善审计监督体系的内在需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条例》出台,有利于加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贯通协同,更好地推动三支力量协同发展。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抓落实。我厅把推动《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作为下阶段全厅一项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晰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利用《湖北日报》,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条例》;将《条例》纳入年度内部审计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对《条例》进行宣讲、解读;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和审计结果反馈等契机,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是强化指导监督抓落实。根据《条例》要求,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统一指导和监督。我厅将围绕《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一方面,我们将加快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指导意见,增强《条例》的操作性;另一方面,通过运用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和专项检查监督等方式,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例》明确的职责权限、方法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同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条例》施行情况的检查工作,适时开展内部审计质量检查。

四是强化贯通协同抓落实。贯彻落实《条例》涉及到方方面面,我厅将积极与各有关方面搞好贯通协同,合力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加强与省人大的协同,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检查等工作;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与教育、卫生、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共同研究制定适合行业管理特点的落实《条例》系统性指导意见;加强与内部审计单位党组织协同,争取各单位党组织的重视,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内部审计机构要加强对本级党组织的请示汇报,争取重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推动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抓落实。《条例》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素养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明确了培养及评价考核机制。我厅将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队伍的打造,一方面推动内部审计人员选优配强,另一方面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锻炼培养,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手段,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综合能力。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