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石市人社局和黄石市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2月1日起,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以下简称“两类补贴”)正式执行新标准。该项制度的出台,有效弥补了黄石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动态调整领域的空白,促进增发就业困难群众补助资金247万元,惠及就业困难群众208名。
2024年下半年,黄石市审计局在该市四个城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两类补贴”长期未落实配套增长机制,导致现行补助标准偏低。对此,审计建议该市人社局要结合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严格落实“两类补贴”配套增长政策,及时调整制定新一轮补贴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切实保障就业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黄石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市长吴之凌、常务副市长刘润长分别对审计专报作出批示,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时调整“两类补贴”标准,加快出台相关管理制度。黄石市人社局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和审计建议,联合该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2月1日起,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由原来472元/人/月的标准调整为以用人单位实际缴费金额进行据实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原来966元/人/月的标准调整为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动态调整补贴。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情况进行检查,避免虚报冒领和骗取补贴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