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立项是审计监督的“源头活水”,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整体效能与价值贡献。当前,正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2026年审计项目立项,必须胸怀“国之大者”,紧扣时代脉搏,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实举措,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一、强化战略引领,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审计立项新方位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了系统部署。审计立项工作必须跳出传统思维定式,自觉融入这一宏大叙事,在服务大局中展现审计担当。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准立项方向。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战略判断和决策部署,确保审计资源向党中央最关心的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精准聚焦。2026年立项工作,要重点关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战略任务的落实,确保审计项目与党中央要求同频共振。
二是聚焦治理效能,明确立项重点。立足审计监督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立项工作要致力于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突出战略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要重点关注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实进度与实施效果,着力揭示体制机制障碍与制度漏洞;紧盯财政、金融、债务等关键领域的风险隐患,发挥审计的预警和防范作用;加强对民生领域政策、资金、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服务国家治理中彰显审计价值。
三是坚持依法审计,恪守立项边界。在服务大局的同时,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谋划项目。始终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这一主责主业,确保审计监督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要准确把握审计监督的职责边界,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确保审计监督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二、创新工作机制,在系统协同中构建审计立项新格局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运用系统思维,打破壁垒,整合资源,全面提升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和高效性。
一是深化“融合式”立项模式。积极推行“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跟踪”等融合模式。在2026年立项中,积极探索将科技自立自强、绿色低碳发展等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国有企业审计等项目有机整合,注重审计资源的集约使用和成果共享,努力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提升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二是推进“一体化”统筹协调。牢固树立全国审计“一盘棋”理念。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项目计划的指导与管理,在涉及全局性、跨区域的重点项目上,积极探索上下联动、统一组织的审计模式。同时,强化审计机关内部各专业领域的横向协同,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力量的贯通协调,在立项阶段即统筹考虑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运用等工作,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实施“全周期”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谋划-储备-论证-实施-后评估”的动态项目库管理机制。将立项谋划贯穿全年,常态化开展信息收集、课题研究和风险评估。建立项目储备和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实施一批、准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滚动管理要求,确保审计项目库始终紧跟形势发展需求,保持审计工作的快速响应能力和战略前瞻性。
三、深化研究支撑,在固本强基中提升审计立项新效能
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特别是深化立项阶段研究,为提升项目精准度和成果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前置深度研究,夯实立项根基。在提出2026年项目建议前,需对相关领域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国家宏观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规划与法律法规体系,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多维度风险筛查与趋势研判,确保每一个立项建议都建立在扎实的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基础之上,实现从“被动承接”向“主动谋划”的转变。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支撑立项研判。审计人员要持续拓展知识边界,掌握新技能。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重点领域,加强对科技金融、数字经济、绿色环保等新知识、新业态的学习研究,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升对复杂经济活动的综合研判能力,为精准识别审计重点、科学选定审计项目提供坚实的专业支撑。
三是科学配置资源,确保立项实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立项论证阶段,必须对实现审计目标所需的时间、人力、技术、经费等资源进行精准测算与综合评估。合理控制项目数量,确保项目质量,并为应对突发性、临时性重大审计任务预留必要的资源弹性空间,确保每一个立项都能得到有效执行,产出经得起检验的高质量审计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