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黄石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黄石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黄石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黄石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黄石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石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审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
黄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黄石市审计局。
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市政府部门、县(市、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市、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加监督合力。
二 、 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黄石市审计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黄石市审计局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黄石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 黄石市审计局(本级)
- 黄石市政府投资审计局。
设立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内设职能部门15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
1.内设职能部门(15个):办公室(综合科、离退休干部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金融外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
2.所属事业单位(1个):黄石市政府投资审计局。
3.核定编制57个,其中:行政编制50个,工勤事业编制1个,事业编制6个。
4.截止2024年12月31日,单位在职在编人员58人,退休47人,聘用人员21人,合计126人。
5.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09.2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19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38.5万元,增长1.93%,是因本年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退休人员清算奖金、审计任务增加等因素致经费增加;②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32.69万元,增长22.29%,是因使用了省厅下拨经费以弥补审计经费不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209.2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19万元,增长3.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9.89万元,占本年收入91.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79.31万元,占本年收入8.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209.2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1.19万元,增长3.33%。其中:基本支出1853.23万元,占本年支出83.89%;项目支出355.97万元,占本年支出16.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29.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5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本年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退休人员清算奖金、审计任务增加等因素致预算经费增加。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9.89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8.5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退休人员清算奖金、审计任务增加等因素致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9.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8%。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5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退休人员清算奖金、审计任务增加等因素致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9.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3.23万元,占98.69%。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待遇及日常审计事务开支等。
- 科学技术支出2.8万元,占0.14%。主要是用于高学历人才学位津贴发放。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7万元,占1.17%。主要是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5.26万元,支出决算为202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55.26万元,支出决算为200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审计任务增加致财政增拨经费35万元;另外人员调资增资、退休人员清算奖金等致人员经费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引进高学历人才学位津贴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3.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8.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6.39万元、津贴补贴192.97万元、奖金399.67万元、绩效工资13.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1.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7万元、住房公积金96.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万元、退休费188.17万元、抚恤金43.77万元、生活补助2.68万元、医疗费补助10.16万元、奖励金1.08万元。
公用经费20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12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8.06万元、邮电费1.08万元、差旅费8.52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劳务费2.55万元、委托业务费2.45万元、工会经费22.86万元、福利费29.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8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5.5万元(原为30.5万元,年中因工作需要将因公出国(境)费指标5万元转为非“三公”指标了),支出决算为22.4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7.92%。较上年增加17.82万元,增长387.3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8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7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更新购置了一台公务用车17.9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 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原为5万元,年中因工作需要将因公出国(境)费指标5万元转为非“三公”指标了),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8.02%。较上年增加17.79万元,增长494.1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89。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更新购置了一台公务用车17.9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7.98万元,主要是原有公务用车老化需更新。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41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购油、ETC过路费等。截止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5.83%,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异地交流减少。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3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厅、省内兄弟城市,主要是开展调研、交流学习。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个,5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52万元,增长18.76%。主要原因是当年审计任务增加致财政增拨经费35万元、交通费及邮电费等减少2.48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06万元,增长21.95%。主要原因有增有减:增加部分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44.91万元,而印刷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资本性支出等减少7.85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市直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35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政府投资审计以投资审计转型为契机,完善投资项目管理,坚持依法审计,认真履行政府投资审计监督职责,扎扎实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事求是地揭露、查处了我市各类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招投标不规范、部分项目工程监理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签证不实或虚报工程量等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其形成的原因,分门别类的提出了整改建议和处理意见,从加强制度管理和内控机制角度,督促有关单位建章建制,规范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经济责任审计为干部监督管理服务,增强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公务用车更新购置保证了单位资产的安全性,保障了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本单位保证了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转,实现了部门职能,有效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具体项目为:
1.“政府投资审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99.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主要产出和效益:2024年度开展投资审计自主谋划实施项目17个,审计总投资额141.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22条,移送案件线索1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和完善制度9个,有力控制和节约政府投资,提高了政府投资绩效。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好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考核,继续探索新的审计方式和方法,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8.12万元,完成预算的95.3%。主要产出和效益:2024年度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0个,查处违规违纪金额1.47亿元,督促相关单位建章建制,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为被审计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公务用车更新购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3万元,资金已使用17.98万元,完成预算的88.57%。主要产出和效益:加强单位车辆管理,建立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性,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切实保证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前提下,解决了审计机关相关专业人员不足问题,积极改进新的审计方式方法,有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了审计项目质量,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审计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我单位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4年度黄石市审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二、2024年度政府投资审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三、202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四、2024年度公务用车更新购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