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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2021年市本级审计项目计划

   时间:2021-05-19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紧扣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大局,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推动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在黄石落实落地,为黄石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编制依据

(一)审计署省厅安排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亚行贷款磁湖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审计、新开发银行湖北黄石现代有轨电车()期项目审计、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税收征管审计、乡村产业发展审计、农商银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专项审计调查。

(二)法定审计项目。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调查。

(三)市委市政府交办项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专项审计调查、黄石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审计。

(四)市委组织部委托项目。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五)自定项目。市路灯建设维护专项资金审计、部分城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专项审计调查、矿山治理项目审计、黄石团城山综合客运枢纽站及新港口岸联检服务中心项目审计、湖滨大道改造项目审计、市二医院门诊楼项目跟踪审计、对中介机构审计的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抽审,城发集团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及债务情况、对外合作项目经营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黄石港区审计局原局长经济责任审计。

(六)上年结转项目。黄石奥体中心项目审计、黄石山南地方铁路新港货运支线及综合站场项目审计。

三、具体审计项目

(一)政策跟踪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落实省委决策和市委部署要求为目标,重点关注中央和省支持黄石发展一揽子政策和中央、省级惠民利企财政直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及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放管服等政策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按照计划确定的政策跟踪审计内容,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审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 全年,按季度上报审计结果。

2. 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公共卫生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和资金绩效、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 3月上旬开始,5月上旬完成。

3.乡村产业发展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涉农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资金分配管理、相关任务完成及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 3月上旬开展,6月下旬完成。                                                                      

(二)财政审计

1. 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和过紧日子要求的落实,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重点关注财政的可持续性,特别是财政收入的真实性、政府性债务的风险等方面内容,深入剖析屡审屡犯问题、普遍性经常性问题,提出完善财政和预算管理制度机制、深化财税改革的建议。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 5月中旬开始,8旬完成。

2. 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市级预算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对2020年度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开展全覆盖审计调查,选择10家单位延伸审计项目预算执行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重点审查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市直全部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审计,对10个部门(单位)开展延伸审计。

【审计时间】 3月上旬开始,5旬完成。

3.地方政府债务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市县财政运行安全为目标,摸清截至2020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收支规模、结构及其变化趋势,重点关注政府债务资金使用、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等情况,揭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 3月上旬开始,5月上旬完成。

4.税收征管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促进税务部门依法履职,提高税收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关注税收收入征管、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绩效及资产管理情况,同时对审计署下发的审计疑点开展审计。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安排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11月上旬开始,12月下旬完成。

(三)专项审计

1.农商银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家底,促进防范化解各级农商银行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农商行经营业务的合规性、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 8月上旬开始,10月底完成。

2.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适度、权责清晰、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运行管理及绩效情况,以及基金统筹级次、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享受待遇人数、待遇保障水平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根据省审计厅安排开展审

【审计时间】 202012月上旬开始审计,20213月中旬完成。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省级统筹重大措施贯彻实施,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均衡各地负担,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规模,揭示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组织方式】同级审。根据省审计厅安排开展审

【审计时间】 2月上旬开始,4月中旬完成。

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家底,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规模,揭示企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政策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组织方式】上审下。由市审计局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 202011月上旬开始,12月上旬完成。

5.路灯建设维护专项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收取、分配及拨付使用等环节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 5月中旬开始,7旬完成。

6.城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园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重点关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政策落实、资源集约利用、招商引资政策的公平科学性、产业规模带动效应等内容。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 5月中旬开始,6月下旬完成。

7.市城发集团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及债务情况等3个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对城发集团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及债务情况、对外合作项目经营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三个方面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隐性债务增长、对外合作经营项目的合规性和效益目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 7旬开始,9月下旬完成。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重点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损失浪费为目标。坚持问由、问据、问源、问效的四问要求,重点关注重大政策落实、招标投标、工程造价、项目质量、资金管理和使用、征地拆迁等情况,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管理漏洞、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同级审。

【审计时间】 4旬开始,11旬完成。

2.社会中介机构审计项目抽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行为和审计结果为目标,对2020年已委托中介机构开展造价结算审核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抽审。重点关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坚决查处社会中介机构暗箱操作、审计不实等违规违法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对结算不实情况进行整改。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同级审。

【审计时间】 11旬完成。

3.上年结转项目

主要是跨年结转的黄石奥体中心项目审计、黄石山南地方铁路新港货运支线及综合站场项目审计。

(五)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

1.亚行贷款磁湖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磁湖生态水体修复与保护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绩效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实施同级审。

【审计时间】3月上旬开始,5月月下旬完成。

2.新开发银行湖北黄石现代有轨电车(一)期项目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项目财务收支和执行情况、招投标程序、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执行和管理、项目绩效、贯彻落实稳外资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实施同级审。

【审计时间】3旬开始,5月下旬完成。

(六)经济责任审计

1. 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组织对部分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 11月下旬完成。

2.市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组织对部分国有企业原(现)任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市属国企国资改革、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企业债务风险、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企业复工复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国有资本运营和国资收益上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以及往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 11月下旬完成。

3.基层审计机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组织对黄石港区审计局原局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任期内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年度职能目标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等。

【组织方式】上审下。由市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 1月下旬开始,2月上旬完成。

(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解决,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关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管理、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 11月下旬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开门审计,破除思想之冰。强化辨证思维,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开展研究式审计,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建议,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揭示和反映问题,审慎评判处理审计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担当者担当,鼓励干事创业。

(二)加强资源统筹,提升审计效能。全面落实好两统筹要求,坚持全市审计机关一盘棋,科学调度审计项目,精心统筹审计力量,大力推行“1+N”、嵌入式审计方式,实现一审多项”“一项多果”“一果多用,切实提高审计效能。

(三)强化审计创新,坚持数据先行。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科技强审理念,不断推进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技术方法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探索,运用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系统研究审计方法,提升科技强审水平。

(四)严守纪律规矩,坚持廉洁审计。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审计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附件:《黄石市2021年市本级审计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