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关键少数,统筹安排全市审计工作,锚定目标、实干笃行,凝心聚力、勠力奔跑,着力打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优、规矩意识最强”的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服务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黄石贡献审计力量。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从和服务于审计署省厅工作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中心、五个示范区”发展目标,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职责定位,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力争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促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市之要事,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坚持资源统筹、强化融合。坚持全市审计“一盘棋”,加强审计资源统筹,打破专业、层级界限,科学合理使用审计力量资源。适度借用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补充作用。着力探索“经济责任+”“预算执行审计+”的组织模式,将审人、审单位、审资金、审项目有机融合,努力实现“一审多项”“一项多果”“一果多用”。
四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人力资源与审计项目的最优匹配,统筹安排市本级审计任务、目标、时间和人力,实现审计对象、审计人力和审计目标的总体把握和科学调度。充分考虑审计机关实际,着力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科学性。
三、具体审计项目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维护中央权威、落实省委决策、促进政令畅通为目标,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关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按照计划确定的政策跟踪审计内容,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组织实施,不单独立项。
【审计时间】全年,按季度上报审计结果。
(二)财政审计
2.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法定项目。以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强预算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绩效、非税收入征管、存量资金、政府债务管理和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同步开展城维费专项资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林业专项资金等3个专项资金延伸审计。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中旬开始,7月底完成。
3.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法定项目。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财政财务收支、部门绩效管理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政府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对市直全部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审计分析,对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督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创新发展中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就业局等15个重点部门(单位)开展延伸审计(列入本级预算执行“1+N”审计,财政科负责审计成果汇总)。
【审计时间】2月中旬开始,4月底完成。
4.中央和省直达资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促进财政直达资金“及时、直达、精准、安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拨付下达、管理使用及发挥绩效等环节,着力揭示资金分配不合理、拨付不及时、投向和使用不精准、资金相关政策未落实到位等问题。
【组织方式】“上审下”。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开发区·铁山区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中旬开始,4月中旬完成。
5.专项债券资金申报管理使用审计
【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提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揭示专项债券项目投向不合理、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项目实施效果不佳,以及大量债券资金闲置等问题。
【组织方式】“上审下”。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分别对市本级、大冶市开展审计,并赴荆门市、咸宁市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中旬开始,4月中旬完成。
(三)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
【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对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湖滨大道改造项目、大冶湖生态核心区道路投资建设项目、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等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和查处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履行、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结算及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同级审”,其中: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审计,列入本级预算执行“1+N”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11月下旬完成。
7.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和查处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履行、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结算及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组织方式】省厅统一组织,对富水治理(阳新段)项目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10月下旬完成。
(四)民生审计
8.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推动完善乡村建设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和落实涉农资金绩效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乡村规划与建设脱节、任务目标脱离实际、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管护机制未建立,以及虚报套取、侵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问题。
【组织方式】“交叉审”。省厅统一组织,赴省内相关县(市、区)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中旬开始,4月中旬完成。
9.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推动农业保险规范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为目标,重点关注农业保险政策执行、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建设及运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保险理赔、扩大重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面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省厅统一组织,对阳新县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8月中旬开始,10月底完成。
10.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推动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重点关注就业政策落实、相关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重点人群就业、职业技能提升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列入本级预算执行“1+N”审计,财政科负责审计成果汇总。
【审计时间】3月开始,4月底完成。
11. 福利彩票公益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推动福利彩票公益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是否真实合规及项目建设推进、项目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列入本级预算执行“1+N”审计,财政科负责审计成果汇总。
【审计时间】5月上旬开始,6月底完成。
12. 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推动体育彩票公益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是否真实合规及项目建设推进、项目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列入本级预算执行“1+N”审计,财政科负责审计成果汇总。
【审计时间】5月上旬开始,6月底完成。
13.市、县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前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推动医疗保险基金规范管理、高效运行为目标,对大冶市、阳新县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前收支结余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县、市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同级审”。由市局统一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实施。
【审计时间】8月上旬开始,9月底完成。
(五)企业审计
14.涉企发展环境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助力打造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重点关注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涉企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省厅统一组织,对开发区·铁山区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开始,4月中旬完成。
(六)资源环境审计
15.地方党政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推进、“两高”项目审批监管、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省厅统一组织,对开发区·铁山区开展审计,并赴省内相关县(市、区)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中旬开始,6月底完成。
16. 市直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解决,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关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管理、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结合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
【审计时间】11月下旬完成。
(七)经济责任审计
17.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省厅统一组织,对开发区·铁山区开展审计,并赴省内相关县(市、区)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中旬开始,4月中旬完成。
18.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部门(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组织对18家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11月下旬完成。
19. 市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尽责为目标,组织对原市众邦公司、市交投集团、鄂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企国资改革、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企业债务风险、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国有资本运营和国资收益上缴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11月下旬完成。
20. 基层审计机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部门(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组织对西塞山区、下陆区审计局原局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任期内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年度职能目标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等。
【组织方式】“上审下”。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3月底完成。
(八)涉外审计
21.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风险为目标,对亚行贷款磁湖水污染综合治理、新开发银行湖北黄石现代有轨电车一期项目开展审计。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项目财务收支和执行情况,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管理情况,项目进度、投资完成和预期目标实现情况,以及贯彻落实“稳外资”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省厅统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月中旬开始,7月中旬完成。
(九)专项审计
22. 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党中央、国务院网络强国、数字政府建设政策措施的落实、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大冶市等6个县(市、区)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中旬开始,4月中旬完成。
23.城维费专项资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合规、高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下达、管理使用及发挥绩效等情况,着力揭示资金分配不合理、拨付不及时、支出绩效不高等问题。
【组织方式】“同级审”。与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实施,不单独立项,财政科负责审计成果汇总。
【审计时间】5月中旬开始,7月底完成。
24.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专项资金投向精准、高效、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撬动作用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总体安排、支持领域合理性、资金申报评审和分配、项目实施及绩效情况,着力揭示资金分配不合理、多头申报、骗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及项目停滞、损失浪费、政策未落实到位等问题。
【组织方式】“同级审”。与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实施,不单独立项,财政科负责审计成果汇总。
【审计时间】5月中旬开始,7月底完成。
25. 林业专项资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合规、高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拨付下达、管理使用及发挥绩效等情况,着力揭示资金分配不合理、拨付不及时、支出绩效不高等问题。
【组织方式】“同级审”。与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实施,不单独立项,财政科负责审计成果汇总。
【审计时间】5月中旬开始,7月底完成。
四、工作要求
围绕我市打造“一个中心、五个示范区”这个大局,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职能定位,开展审计工作,坚决做到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要求:
一是坚持“稳”字当头,抓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形势,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要举措、重大项目等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审计,及时掌握各部门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情况,加大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的揭示力度,及时反映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促进资金到位、项目落地、政策见效,切实发挥好宏观调控“工具箱”作用。
二是坚持“保”字贯穿,抓好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兜牢民生底线为目标,加强对就业、医疗、教育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十件民生实事”办理、“无欠薪”城市创建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助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共同富裕。
三是坚持“攻”字克难,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把推动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国资国企、金融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审计监督,首要揭示重大经济贪腐、重大财务舞弊、重大财政造假、重大会计信息失真等突出风险,及时反映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促进金融机构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维护国有企业和国家经济安全。
四是坚持“严”字为要,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把重大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民生改善、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准确界定责任,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引导和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
五是坚持“实”字托底,抓好审计发展问题整改。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依法加大审计处理力度,切实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努力交出百姓满意答卷。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制度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党委和政府督查协调配合,形成更加高效的审计整改合力。
六是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政治意图、实践要求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领域和全过程,转化为加强审计监督的具体举措,推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落地落细。同时,持续加强审计业务管理、审计法治建设、审计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务实、清正廉洁审计干部队伍,以拼抢实的韧劲冲劲狠劲,积极营造“开局就是奔跑、起步就是冲刺”的浓厚干事创业氛围,全力打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优、规矩意识最强的审计机关,切实为服务黄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黄石市2022年市本级审计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