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联合该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民政局印发《黄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给民办培训机构戴上管理“紧箍咒”。
前期,黄石市审计局在开展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含稳岗补贴)审计中,发现部分民办培训机构超越办学资质开办培训班、违规领取申报技能提升补贴等不规范行为,提出要加强职业技能等级管理,严格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违规办学和违规鉴定行为加大处理处罚力度的建议。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审计建议,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上述《办法》,对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延续和终止、教学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指出了十种民办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民办培训机构有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对其举办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为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