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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研究型审计视角浅谈规范考试劳务费支付方式

作者:江南、邓诗卉   来源:黄石市审计局      时间:2024-05-07

人事考试工作是为国选才和对人才进行评估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核和公务员考试热度持续升温,高速增长的考务需求对考试劳务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战。笔者基于审计实践,对考试劳务费支付方式作了一些思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经费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对巡考费、监考费、组考费、试卷分发、运送和值守等相关劳务费用的发放项目和发放标准进行了明确,但未明确相关劳务费的支付方式。在审计实践中,笔者发现,部分考试院对考试劳务费支付时,采取以职工借款方式取得现金并进行发放,甚至有的单次考试借款金额达数十万元,极大增加了财务管理工作困难和廉政风险。具体来看:

一是财务核算不真实。为规避财政部门监管,在对职工借款的经济事项未进行个人挂账账务核算,而是直接列支费用;借款核销时,再红字冲销相关费用。由于存在跨年度核销借款的情形,提前确认费用导致当年年末费用类科目核算不真实。二是个别经办人员“一借多用”。由于考试院未及时对借款事项进行账务核算,导致大批量现金脱离监管,个别经办人员在完成本次考试劳务费支付后,多余资金留存放在职工个人处,未及时归还至单位账户,用于下次考试劳务费支出,为承办科室设置“小金库”提供了便利,易导致公款挪用、公款私存等隐患。三是财务人员存在现金保管风险。个别经办人员将多余现金归还至财务人员,部分单位未配备保险柜等存放现金的设备,加之缺乏监督,现金保管存在安全隐患。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探究,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内控制度不健全。部分考试院对内部管理风险点排查不及时不深入,对大批量使用现金结算和借款清算期限等关键事项缺乏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二是领导干部风险意识不足。部分考试院领导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工作存在“惯性思维”和“经验主义”,对财经法规和预算管理方面的制度缺乏了解,对财务管理疏于把关。三是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不够。部分财务人员非专业院校毕业,学习意识淡薄,对大额现金支付可能产生的后果认识不够,为图方便,在可以转账支付的情况下仍然使用大额现金进行结算;甚至个别财务人员规避《会计法》要求的核算方式,导致账务处理不规范,现金管理混乱。四是日常监督流于形式。财政部门对二级预算单位监督力度不够,加之主管部门对考试院缺少日常财务指导和检查,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大额现金不规范开支等行为。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大额现金支付考试劳务费,不仅让资金安全性得不到保证,也为违纪违规问题创造便利条件,不利于严肃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为此笔者有如下建议:一是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各地考试院应严格执行《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经费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明确考试劳务费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直达方式支付;确需现金支付的,应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过程和结果控制管理。二是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各地考试院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应加强财经纪法有关知识学习培训,增强对大额现金支付可能造成隐患的风险认识,严格遵守预算管理、财务核算、现金管理、财务收支结算等各项规定,提高财务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加大对责任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及时提示风险点和发现问题,并推动问题的解决,确保预算资金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