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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出台实施办法规范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

   时间:2024-01-08

近日,黄石市政府办公室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黄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办法》,明确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标准、程序、档案等要求,指导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工作。

2023年8月,黄石市审计局在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制度不完善,已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常态化水质监测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排污口水质出现反弹,治理效果难以保证。该局以审计专报方式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提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建议。黄石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推进会督促相关部门对照审计反馈问题逐一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推进整改,并出台以上办法。

《办法》强调,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明晰整治验收职责和分工,追根溯源完成源头整治,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入河排污口整改成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工作的指导、盯办、核查工作;市整治专项办公室要持续强化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各地入河排污口整治质量、验收销号工作进度及成效的调度督办,对“进度滞后、敷衍应付、浮皮潦草、纸面整改、虚假销号”行为采取点名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压实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责任。

《办法》明确,各县市区要按照“依法取缔类、清理合并类、规范整治类”3个类别,对照4个一级分类和15个二级分类整治完成判定标准,分“申请验收、验收核查、申请销号、销号确认、备案备查”5个步骤,分批次分阶段组织实施,确保每季度至少完成本地10%入河排污口的验收销号,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