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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出台实施办法规范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

作者:金振兴 黄洁   来源:黄石市审计局      时间:2024-01-12

近日,黄石市政府办公室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黄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办法》,明确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标准、程序、档案等要求,指导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工作。

2023年8月,黄石市审计局在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市生态环境部门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制度不完善,已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常态化水质监测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排污口水质出现反弹,治理效果难以保证。该局撰写审计专报《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仍需加大力度》,建议尽早出台市级整治验收制度,明确销号程序并强化现场验收力度,落实排污口水质常态化监测等长效机制。该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对照审计建议逐一梳理,推进问题整改到位。该市政府召开推进会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抓好整改,生态环境部门代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办法,并报请政府同意,以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实施办法》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明晰整治验收职责和分工,保持入河排污口整改成效;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整治、验收销号工作的指导、盯办、核查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持续强化全过程管理,加强对整治质量、验收销号工作进度及成效的调度督办,采取点名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压实整治工作责任。

《实施办法》明确,要对照4个一级分类和15个二级分类整治完成的判定标准,分“申请验收、验收核查、申请销号、销号确认、备案备查”五个步骤,分批次分阶段组织实施验收销号工作。

自《实施办法》出台以来,该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办法要求,分两个批次,完成了11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