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和《关于印发〈黄石市直机关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黄政数局发〔2020〕14号),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征集,确定了2022-2023年市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应商的范围及时限
本次公开征集确定了九类872家市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其中:家具用具117家、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78家、法律服务(公证服务除外)15家、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包括绩效评价服务)85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26家、印刷服务134家、物业管理服务77家、会计服务68家、审计服务72家(名单见附表)。
本次确定的协议供应商有效期为两年,即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协议采购限额标准
2022-2023年市直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法律服务(公证服务除外)、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包括绩效评价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类项目实行协议采购,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家具用具实行协议采购,6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三、协议采购相关程序
1、市直单位可以采取在对应品目协议供应商范围内直接采购,也可以进行竞价采购,选择适合本单位需要的协议供应商。
2、市直单位采购协议供应项目,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的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通过黄石市"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和合同备案,并登陆"黄石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公开交易过程。采购实施完毕后,凭黄石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结算单及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等相关凭证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3、市直单位应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黄石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公开协议供应采购的结果,包括协议供应项目的名称、成交金额、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有关信息,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
四、协议采购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协议供应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市直各单位应当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协议供应管理规定。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要全面签订《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严格执行。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对采购人和协议供应商合同签订、履约、售后服务、验收等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处理发现的违规违约情形,并将抽查情况报市财政局。对采购人未按政府采购协议供应采购规定执行的,市财政局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予以处理,并按协同监管机制的要求,将检查结果报市纪检监察部门及审计部门。对不履行协议供应承诺和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供应商,依法处理并纳入政府采购信用信息管理,予以公开。
附件:黄石市市直单位2022-2023年家具用具等九类项目协议供应商名单
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