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8 年市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 离任(任中)审计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8 年市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 离任(任中)审计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型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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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黄政办函〔2018〕73号 |
发文日期 | 2018-11-11 09:49:00 | 发布日期 | 2018-11-11 09:49:00 |
效力状态 | 1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正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审计厅关于黄石市2018年市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意见中反馈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及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就做好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正视问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认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意见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对审计意见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要照单全收,深入剖析原因,立行立改。
二、落实责任,加快整改。各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
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整改落实。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实事求是,加快推动整改,
如期完成任务。同一问题涉及两个以上责任单位的,第一个单位为主办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收集各协办单位整改情况。
三、销号管理,及时反馈。严格实行销号管理,所有整改任
务要按整改完成和长期坚持等不同序时进度表述,12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审计局汇总。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报送资料或提供证明资料不充分、虚假整改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市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意见反馈问题分解表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