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
文件名称 | 黄石市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 | 文件类型 | 项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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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市审计局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5-28 19:08:30 | 发布日期 | 2023-05-02 19:08: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正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守正创新,牢固树立敢闯敢试、善作善成的干事导向,立足主责主业,主动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围绕防范风险隐患、围绕规范权力运行等,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绩效、国资国企、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促进保障作用,为黄石持续奋进全省第一方阵、建设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贡献审计力量。
二、总体安排及编制依据
按照“对上项目承接好、法定项目落实好、自选项目谋划好、协作项目配合好”的思路,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如下:
(一)法定项目(2项)。分别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包括纾困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和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港口航运补贴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农资补贴专项资金,城维费、配套费、排污费等8个专项资金审计);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包括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文联、市教育考试院、市工业遗产保护中心等12家预算单位)。
(二)署定项目(7项)。分别是:重大政策措施跟踪落实情况审计、3个城区税收征管审计(具体安排待定)、市本级及大冶市、阳新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3个)。
(三)省审计厅统筹项目(12项)。分别是:2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新开发银行贷款湖北黄石现代有轨电车一期项目审计、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黄石市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审计);6个市县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模块化审计(罗田县财政管理运行情况审计、罗田县金融风险防范及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情况审计、罗田县扩大有效投资及地方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英山县乡村振兴及国有土地出让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安陆市惠企政策落实及国企经营管理情况审计、监利市扩大有效投资及地方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2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英山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襄阳高新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随县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专项审计,襄阳市外资运用项目审计。
(四)市委、市政府交办项目(7项)。分别是:黄石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审计(含大冶市和阳新县2项)、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专项审计(含市本级、大冶市和阳新县3项)、湖滨大道改造项目工程结算审核。
(五)市委审计委员会安排经责审计项目(17项)。对17个单位23名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六)自定项目(6项)。包括3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分别是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项目审计、黄石二中滨江校区项目审计、黄石科技中心(一二期)项目审计;3个专项审计,分别是2020-2022年市本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及财政补贴资金专项审计、黄石城区农贸市场改造专项审计调查、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审计调查。
三、具体项目安排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跟踪落实审计
【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维护中央权威、落实省委决策和市委要求、促进政令畅通为目标,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关注党中央和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按照计划确定的政策跟踪审计内容,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组织实施,不单独立项,由财政审计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全年,按季度上报审计结果。
(二)财政审计
2.市本级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草案审计
【目标和重点】法定项目。以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强预算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绩效、非税收入征管、存量资金、政府债务管理和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同步开展纾困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和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港口航运补贴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农资补贴资金,城维费、配套费、排污费等8个专项资金延伸审计。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由财政审计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4月中旬开始,7月底前完成。
3.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法定项目。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财政财务收支、部门绩效管理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政府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等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财政科统一组织实施,组成5个审计组,对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文联、市教育考试院、市工业遗产保护中心等12家部门(单位)开展现场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中旬开始,3月底前完成。
4.城区税收征管审计。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由财政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待定)。
(三)民生审计
5.随县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专项审计
【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推动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为目标,重点关注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教育资源配置、民办义务教育规范、义务教育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以及“双减”“公参民”治理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交叉审”,省厅统一组织,市局组成6人审计组赴随县开展审计,由行政事业科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2月中下旬至4月中下旬,行政事业审计科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含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审计
【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全市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适度、权责清晰、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重点关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筹集、使用、运行管理及绩效情况,以及基金统筹级次、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享受待遇人数、待遇保障水平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由市局社保审计科统一组织大冶市、阳新县审计机关实施。
【审计时间】4月中下旬至6月中旬。
7.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专项审计
【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对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政策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专项资金来源和使用、培训效果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以补贴对象、人员认定、补贴标准等为切入点,重点聚焦稳岗返还政策执行中,审查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认定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关注审批、监管、资金管理使用等重要环节,促进申领补贴人员身份认定和管理更加合规合理合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审核程序。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局统一组织,对市本级开展审计,指导对大冶市、阳新县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4月中下旬至6月中旬。
(四)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8.【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对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黄石二中滨江校区和黄石科技中心(一二期)项目等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和查处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履行、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结算及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政府投资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11月下旬完成。
(五)自然资源环境审计
9.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等情况,以及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省厅统一组织,黄石市审计局组成2个审计组,每组3人,赴英山县、襄阳高新区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中下旬至4月中下旬。5月底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六)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0.市县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决策制度制定执行效果、财政管理运行、金融风险防范及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惠企政策落实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乡村振兴及国有土地出让政策执行情况、扩大有效投资及地方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等,发现和揭示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各类风险隐患以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审计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省厅统一组织,我市统筹市本级和县(市、区)审计力量,组成6个审计组,每组派3-4人,分别赴罗田、英山、安陆、监利等地开展审计,对各地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中下旬至4月中下旬,不单独形成审计报告。
11.市直部门(单位)、县(市、区)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和重点】市委审计委员会安排项目。以促进部门(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组织对13家部门(单位)的18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上审下”。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5月上旬开始,11月中旬完成。
(七)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12.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和重点】市委审计委员会安排项目。以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尽责为目标,组织对磁湖高新公司、鄂东医疗集团、市公交集团、金安集团等4家市属国有企业5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企国资改革、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企业债务风险、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国有资本运营和国资收益上缴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6月下旬开始,11月下旬完成。
(八)涉外审计
13.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促进提高国外贷援款项目管理水平、维护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和预期目标实现情况,以及已完工项目资产的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揭示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和风险隐患。
【组织方式】“上审下”“交叉审”相结合。省厅统一组织,对我市亚行贷款磁湖水污染综合治理、新开发银行湖北黄石现代有轨电车一期项目开展审计,同时我局派出审计组赴襄阳高新区开展外资运用项目审计。
【审计时间】第一批2月至6月,第二批7至9月。市局选派2批次,共8人左右审计组开展审计。
(九)专项审计
14.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
【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规范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为目标,通过对信创工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情况的审计,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切实保障相关信息化项目建设依法合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组织方式】“上审下”“同级审”相结合。由电子数据审计科统一组织,对全市、县(市区)及所辖部分乡镇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中下旬开始,统筹局机关和市县审计力量,组成10人审计组对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开展审计,3月25日前完成现场审计;3月底前汇总上报市本级及所辖各县(市、区)相关单位、部分乡镇审计情况。电子数据审计科4月中旬前汇总审计情况报省审计厅。
15.黄石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规范被审计单位相关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为目标,通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揭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资金合法合规、高效使用。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从11月开始,12月结束。电子数据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
16.2020-2022年市本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及财政补贴资金专项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粮食安全为目标,对全市储备粮的真实完整、质量管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其效益情况进行审计,揭示问题及隐患,提出改进和提高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保障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安全政策及措施落实到位。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及财政补贴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5月至7月。
17.2022年度城区农贸市场改造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对2022年城区农贸市场改造项目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项目的组织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了解项目改造完成实际情况,揭示问题及隐患,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组织方式】“上审下”“同级审”,市审计局统筹城区审计力量,对四个城区农贸市场开展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5月至6月。
18.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为目标,全面摸清辖区内长江入河排污口底数及分布,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重点关注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完成情况、入河排污口整治效果、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开展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5月至6月。
四、工作要求
(一)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市审计机关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强化审计机关政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从政治大局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开展审计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通过揭示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反映政治问题、政治责任,保障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政治意图和战略目标有效实现。
(二)始终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彰显审计担当,结合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养老、乡村振兴等领域,锚定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目标,及时反映政策落实中的制度缺陷、机制障碍和管理漏洞、揭示风险隐患,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盯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紧盯政策制定“目标考量点”、政策传导“中梗阻”、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老百姓身边的“微腐败”,以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
(三)始终强化对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各业务科室应严格依据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细化明确现场审计、审计组提交报告、复核审理、提交会议审计、正式出具报告、上报综合(专项)报告等各环节时间节点,加强项目指导,强化过程指导和审核把关。各审计组要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把握好工作节奏,保质保量完成现场审计任务。办公室(综合科)及时跟进各项审计进展情况,对可能出现逾期的,要及时提醒提示,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局领导,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四)始终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矩。审计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交流,虚心听取意见,依法定论、以理服人,不得主观臆断、口大气粗、盛气凌人,自觉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出现有关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表涉及审计结果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