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深入贯彻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努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黄石市审计局      时间:2021-10-01

近日,中共黄石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意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制定《意见》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部门(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运行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各级部门监督控制体系中必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促进强化内部风险防控。这为我们进一步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体制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决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出台,对推动审计资源整合,促进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互动,构建完善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和各部门(单位)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是起草的过程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审计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别是近年来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调查中屡有发现公共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尤其是一些下属单位较多、管理社会公共资金较大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公司等问题更加突出的现象,与内审制度不健全、内审机构不完善、内审作用不能有效发挥有很大关系。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前期,我局做了大量调研走访,并结合实际,草拟了《意见》初稿。

《意见》初稿拟定后,分别听取了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形成《意见(送审稿)》,报市政府领导、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审核并印发。

问:《意见》对内部审计制度作了哪些规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内部审计体制机制,《意见》提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单位规模大小、业务性质及治理需求等情况,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职能定位、审计范围、审计权限、审计程序、质量控制、审计报告与结果运用等具体要求和职责权限,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意见》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使用公共资金金额较大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地方金融机构,以及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齐审计人员。同时《意见》也提出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问:《意见》中加强内部审计的工作保障举措有哪些?

答:为充分保障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发挥好内部审计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监督和服务作用,《意见》从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和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两个方面予以明确。一是各单位应为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提供充足的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公用经费预算统筹解决;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积极探索创新保障内审人员履职尽责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增强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二是各单位要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市级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要建立完善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对审计监督对象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责;定期组织对相关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制度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充分运用内部审计成果;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人才库建设;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要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协调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每年年底向审计机关报送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问:《意见》中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来哪些新要求?

答:《意见》对各单位就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对象和内部审计人员职责履行等方面予以明确。如明确提出,各单位党组织、董事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董事会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提出,根据审计项目的需要,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要对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等。

问:《意见》中关于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包含哪些方面?

答:为发挥内部审计“揭隐患、查问题、促管理、增效益”,实现内部审计推动价值增值的目标,《意见》提出要重点聚焦三个方面开展内部审计。一是要聚焦以真实性、合规性为导向的财务收支审计,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等管理性支出的监督力度,保障公共资金、国有财产、国有资源的安全完整及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有效,促进单位管理目标实现;二是要聚焦绩效审计、管理审计与风险审计,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投资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等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投资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等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强化对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项目实施规范性以及绩效的监督评价,提高决策水平;三是要聚焦深化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