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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审计厅于2023年9月27日印发了修订后的《湖北省审计机关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以下简称《指导规则》)《湖北省审计机关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
原《指导规则》共20条,此次修订中,修改9条,增加10条,合并3条,删除3条,并调整了部分内容表述,修订后共七章30条。新修订《指导规则》,在保持原《指导规则》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在增加最新指导思想、明确审计处罚种类、规定法律适用原则、细化裁量实施程序、提出具体合法性审核要求、强化裁量行为监督等方面作了修订。具体体现在下面六个方面:
一、增加最新指导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最本质、最鲜明的特征。宣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把党的领导切实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强化党的领导意识,确保审计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因此,新修订《指导规则》在第四条增加部分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同时,为了鼓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增加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内容。
二、明确审计处罚种类。《行政处罚法》明确了6种行政处罚的种类,《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审计处罚种类的专门条款,但是在相关条文中具体描述了可进行审计处罚的种类。为了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确保处罚的边界明晰,新修订的《指导规则》明确了4种处罚种类。
三、规定法律适用原则。从审计实务看,存在部分审计人员对于审计处罚依据掌握不够全面,使用不够熟练,出现法律冲突时不清楚如何选择,从而导致出现法律依据适用错误的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结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关于法律适用相关条文的理解,新修订的《指导规则》新增一条,规定了出现法律冲突时的法律适用原则。
四、细化裁量实施程序。唯有程序正当才能确保结果正义的实现。通过明确的法律程序和规则,确保决策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它不仅能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还能增强社会对政府系统的信任和对决策结果的接受度。基于此,新修订的《指导规则》进一步细化了审计处罚自由裁量的实施程序,强调了依法审计的要求,明确了对一般处罚决定和重大复杂案件处罚决定的程序。
五、提出具体合法性审核要求。为了确保每一个审计处罚案例经得起历史、时间的检验,新修订的《指导规则》突出了对合法性审核的重视,增加了相关条款,规定了需要提交合法性审核的材料,明确了合法性审核的重点内容,区分不同情况应当提出的不同意见建议,审核时间规定以及出现异议时的处理方式。
六、强化裁量行为监督。为了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新修订《指导规则》对审计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的认定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为了与《行政处罚法》相衔接,新修订《指导规则》明确了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过错责任的具体情形,增加了撤销执法资格、视情节调离执法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
新修订《指导标准》在旧《指导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新《审计法》内容调整了处罚依据相关条款,增加了不同违法情节的认定,明确了执法主体。新修订《指导标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可以进行审计处罚的情形进行了细化分类,更加直观明了,对全省审计机关基本一致的行使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可操作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