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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作者:易吕莎   来源:黄石市审计局      时间:2026-11-06

近日,黄石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研究部署全市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将新修订的《条例》纳入全市政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开展专题学习,准确把握新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决策规范性,主动适应审计监督要求,自觉支持配合审计工作,要聚焦本部门重点领域,规范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从源头防范管理风险,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效能。审计机关要先学一步,对标对表准确掌握新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严格依照法规开展审计工作;要做好普法宣传,引导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准确理解立法精神,为新修订的《条例》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要求,要不折不扣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审计机关要立足经济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围绕财政收支、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新修订的内容抓好审计监督,紧盯重大政策落地、财政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及时揭示风险和隐患。审计机关要把研究型审计贯穿审计全过程,透过表象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和背景,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精准提出审计建议和整改要求。要坚持举一反三,以审促治,推动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会议强调,要抓牢审计整改落实。要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整改一体推进,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责任,切实抓好上级和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发展实效,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