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要包括: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计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主要业务流程;审计权利清单及责任清单;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双公示”目录和行政处罚公示;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市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jj.huangshi.gov.cn)为主要载体集中发布,其它形式有不定期对外印发《审计结果公告》、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但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除外。

(二)公开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审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向市审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黄石市审计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点击“我要申请”,再根据要求填写《黄石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表》后,点击“提交”申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审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信函或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纸质邮政或电子邮件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名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在特定情形下,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市审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三)申请处理

1.初步审查。到全部申请材料后,市审计局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要件是否完备、申请内容是否明确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市审计局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补正后继续申请。

2.正式受理。市审计局办公室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审计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复前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时间。

(四)相关费用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黄石市审计局办公室是黄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市审计局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邮政编码:4350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21号(3号楼)

联系电话:0714-6223224;

传真号码:0714-6228504;

电子邮箱地址:ssjj@huangshi.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审计局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举报投诉邮箱:hszwgk@huangshi.gov.c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上级审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